鲍毓明的“十问”,无非是要洗白自己,让天下人知道他是他是“韩某”的“恩人”,不是十恶不赦的恶魔。岂不知他会越洗越黑。
明明是收“养女”,明明知道收“养女”不能办理却偏偏“收养”,觊觎美色,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还有什么脸面辩解?
一、鲍毓明性侵的“养女”姓“韩”,这应该是他向我们透露的第一个信息。“一问”表明,“养女”韩某在与他初次见面时的身高、和体重,也许正是韩某近1.7米的亭亭玉立,楚楚动人让他心生“怜悯”。
二、韩某的妈妈是一个村妇,15年前后已经是年近40了,无情的岁月应该使她倍显苍老,作为饱读诗书的高管,鲍毓明怎么会看上一个贫穷、迷信、毫无风韵的村妇?他觊觎的是她的人面桃花的女儿韩某。
三、15年12月31日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第三者怎么得知。我认为第“三问”正说明此地无银三百两,贼喊捉贼。
四、“15年11月带你来北京上学”只是一个口头许诺,并没有付诸行动。
五、鲍毓明与“养女”之间曾有过恩爱的欢愉,更有情仇并且渐深。涉世未深的少女被哄骗,自然要付出“爱”,随着阅历的增长,她感到造人暗算,这才报案。三、五、六、七、八、九、十“问”,都说明了这一点。
六、鲍毓明与“养女”之间有很多互不信任,七、八“问”可以说明这一点。
七、“被带着性侵了三四年”是从认识的时间上说的,“其实这几年咱们见面加在一起也不过几十天”是从聚少离多方面说的。这正好说明两人这些年时聚时离,保持着“养父女”和“情人”双重关系。正是这“双重关系”,才说不清道不明,让知名律师都感到十分棘手。
八、初次的性侵,足以让一个少女绝望。从此,她看到了欺骗,心里就埋下了复仇的***。她要献身,因为她需要生活,这就必然寄人篱下。这时候,上学不上学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应该如何对付别人的欺骗。
五月一日,大概是怕大家宅在家里闲得慌,没有瓜吃,呆在家又寂寞,鲍毓明鲍大律师自己抛出了一长串“十问韩某”。
一位年近五十的高智商的有着法律专业背景的有备而来的大叔,在网上斥问一位年龄不足二十没见过多少世面早早就不再上学的女孩,即便是这个女孩有足够的想要回复他的理由,大概也会被问得哑口无言了吧。
面对鲍毓明的这一段责问,有媒体称,鲍毓明称韩某“企图利用网络霸凌来混淆真相、利用舆论审判来干扰司法”,这种“诬告+疯炒”的模式如任其发展而竞相效仿,势必对国家网络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都会造成巨大破坏。
而有网友称,这段话用在鲍毓明身上正合适,快五十岁的“成功人士”“十问”一位没有读过几天书的涉事不深的小姑娘,这要任其发展,才会对社会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题主问这里面透露了哪些信息?个人认为,鲍现在认为自己掌握了话语权,他想要赢得更多的人对他的支持,抛出这所谓的十条,似乎是想告诉世人,我所有的做法都是合法的,错不在我。网络舆论没有办法审判我。
或许,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所有的说法都为自己找到了相关依据,没有跳出法律的框架。可是在道德的层面,相信每一个人都早对他作出了评判,那些辞退了他的公司行为,恰恰就是最好的证明。
现在回头再去看鲍大律师所说的你可能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就是一个绕口令般的笑话。或许反过来用在他自己身上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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