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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子宫肌瘤、甲状腺瘤、乳腺结节,肝经一通全通,是真的吗?
  2. 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肌瘤、甲状腺瘤、乳腺结节,肝经一通全通,是真的吗?

***肌瘤、甲状腺瘤、乳腺结节是一个病因?

这个问题,如果用现代医学思维来看,怎么都解释不通啊,甲状腺在内分泌科,乳腺结节在乳腺外科,***肌瘤在妇科……怎么联系在一起?而且,目前西医主要治疗方式就是割割割,割了之后,再长再割。。。。

但如果用中医思维来看就明白了,它们三者病因病机相同,治疗原则也是异病同治,都属肝郁,兼有因虚而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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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肝气郁结,致血瘀,脾虚

当你心情长期压抑,憋屈时,气都堵在身体出不去,出现身体气机不畅,气机郁结,慢慢就会出现胸肋,肋骨里面有胀疼,两乳,少腹胀痛,嘴里又苦又肝,咽喉干,胸闷,心悸,心脏跳动异常,或失眠多梦等

这种气机不畅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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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行障碍,慢慢就会形成血瘀,肿块,就会造成月经不调,痛经等等

2、伤害到脾胃

长期肝气郁结,郁而化火,肝火太旺,势必会“木旺乘脾土”,表现为想呕吐,恶心,反胃酸,打嗝,容易胀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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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脾虚生痰湿

脾虚后导致脾代谢水液的能力下降,这些代谢不掉的湿气就会慢慢变成痰湿,同时人会感觉肿胀,四肢乏力

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女性下场会如何?

抄家是中国历史上对贪官或者犯罪之人的惩处,凡是犯有重罪的大臣都要抄家,没收全部家产,而且古代有株连制度,一人犯罪,全家遭殃,如果犯有谋逆之罪,甚至还会株连九族、满门抄斩,即使没有满门抄斩,男人们要么被处死,要么被发配边疆,那么这些家中的女眷她们的下场会如何呢?


在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是十分卑微的,所有有钱有权的王公贵族及文武大臣都是妻妾成群,家中女眷无数,有着老爷这棵大树,她们都衣食无忧,每天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好不优哉游哉。

朝廷就是争权夺利的战场,一旦站错了队或者说错了话,得罪了当朝的统治者,那你就倒霉了,大难临头了,轻则罢官,重则杀头,抄家也就避免不了,古代的大官被抄家后,家里的妻子和侍女们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呢?


在古代,如果是家中最低下的婢女,一般会被再次卖给另一家当婢女,这对于她们来说是最好不过了,因为比起流放已经很***了,毕竟在哪都是当丫鬟啊。

如果是家中的妻妾女眷,在老爷被惩处后,首先肯定是没有了靠山,属于没有权势的地位,同时家里的财产又被全部查抄干净,更是身无分文,处于无钱无权的境遇,想要生存只能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靠“卖”,这里的“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卖身,彻底沦为青楼女子,或者是成为另一个大官的妾,像吴卿憐先是陕甘总督王禀望的爱妾,王禀望被抄家后,她被蒋锡棨得到,后来和珅高升后看上了吴卿憐,花费一笔小银子就把吴卿憐买回家了,像吴卿憐这种结局算不错了,但是更多的女眷并不能获得大官的赏识,只能被卖到青楼度过余生。

另一种就是卖艺,有点文化水平的、会唱些小曲的,内心骨子里就有一种傲气不肯卖身,于是就去一些酒楼或戏班子唱小曲儿,赚点生活费。


二,被罚为奴或婢,被罚为奴或婢女的女眷一般都可以说是运气不好,自己的老爷不仅仅是***这样简单,还会是在政治立场上站错了队,使得皇帝不仅仅要将老爷诛杀,还会为了斩草除根,将一帮女眷拉倒边疆或者其他的荒郊野外地方终身为奴,以此断绝谋反的可能性,奴有官奴和兵奴两种,区别就是服务的对象不同。
三,被罚为官妓,中国最早的官妓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宰相管仲开设的,明朝时候设立教司坊,来接收犯罪大臣的家眷,以前的小姐夫人们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突然之间沦为***,而且要伺奉的可能是以前的下人,心里的落差之大是常人难以忍受的,清朝的时候废除了教司坊,但是女眷的悲惨命运并没有终结,她们会被流放到宁古塔做披甲人的奴隶。

所谓披甲人就是被清朝打败的敌人,投降后又为清朝打仗的人,这些人的地位比一般的军人要低很多,只是比奴隶的地位高一些。

像这种被罚为官妓的,都带有一种羞辱性质在里面,有时候皇帝对这个大臣恨得刻骨铭心,终于等到机会将他打倒,不仅仅要诛杀一干人等,还要把他们曾经爱惜的妻妾、侍女等统统作为官妓,以此来埋汰、羞辱他,让他死不瞑目。


无论哪种方式都是对女性极大的不尊重,将女性变成了一种可以交换的“商品”丝毫没有尊严可讲,古代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非常严格,漠视女性的权利和尊严,对古代女性造成不可磨灭的身心伤害。


古代的法律把女性看作是男主人的附属物,家中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在政治上毫无权利,就算有官司了,也要由家中男性代理,在明朝因婚姻、财产的***,女性连诉讼权都没有,男主人拥有家中女性的监护权。

于是乎,就有了株连罪,男主人如果犯罪,必定株连到家中女性,或与男主人一样被处死,或者没收充官、要么发配千里。从秦朝开始的连坐法,丈夫死罪,妻子跟着处死,晋时期丈夫死罪,家中女性遣为官妓,或为官奴,唐宋时,男主人发配充军,家中女性要么跟着充军,要么流放,等于说,男主人犯罪,主要看男主人判罚轻重来决定了家中女性的下场。

抄家也如此,抄家的全称是“籍没抄没”,意思是***的家庭户籍身份被勾掉,变成罪人,家中财产被没收,这是家毁人亡的处罚,非常严重。以清朝为例,以谋反定罪的抄家,大臣被凌迟,宗族16岁以上男丁全斩,15岁以下的男女子充为官奴,或者流放,财产没收后,属于贪脏有主的财产归还,其余的充公。

根据雍正3年颁布的《大清律例》里律文记载,涉及到抄家的条例很多,主要是谋反、谋逆的政治案,少量为严重的***经济案。政治案最严厉,大臣一旦被抄家,女性出路基本是流放为奴,这里的流放为奴可以是千里之外,也可以是就近官府,可能赏赐给有功大臣,可能是官娼,这里有满汉之分,满人可能为辛者库,就是低贱的罪人,而***最惨。

抄家也有特例的,比如乾隆时期的直隶总督杨景素,查到他贪黩营私,判了抄家,但杨景素已经死了,抄家共得20万两银子,乾隆念有修河之功,废籍并留下4万两,这属于格外开恩;也是乾隆时期,有两个货,云贵总督恒文和云南巡抚郭一裕,合伙想给乾隆送一个金炉,结果在出资上谈不拢,***曝光,乾隆恼怒派刘统勋查两人,刘判的是流放,乾隆觉得轻了,直接勾为自尽抄家,家属无论男女全发配军中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