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十五年来,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补交。并且如果员工据此离职的,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下面由职言社保,为您详细分析。
1.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30日之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形式而免责。不给员工缴社保,给员工以现金形式发放社保补贴也是不允许的。
1.员工发生工伤的,工伤的医疗费,由企业承担。如果鉴定上伤残的,根据伤残的级别,三个一次性待遇由企业承担。
2.员工生育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产***津贴,均由单位支付给员工。
3.员工患病医疗的,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部分,由企业承担。
小结,单位未给员工缴保险,为了省社保费用,但却侵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员工一旦发生上述以上情形的,却需要承担更多的赔偿,得不偿失。
答案是可以的。
国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不在此范围内。
其实,在我国确实存在着一些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比较晚,1986年在国营企业率先实践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1991年全面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995年才实行《劳动法》要求强制缴纳保险,后续国家又出台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企业缴纳社保的行为做出了强制性要求。
不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之初,很多人还是抱有抵触心理的。有的年轻人根本不为未来考虑,只知道参加养老保险会降低自己的工资收入,自己拿钱才是最实在的。而且,还有年轻人认为等到60岁领养老金,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呢。
虽然说养老保险是企业缴纳一部分,职工本来缴纳一部分,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说这部分成本大多数都是职工的工资,参加养老保险肯定会降低职工工资待遇。
90年代我国的通货膨胀较为严重,储存的养老金也在大幅贬值,尤其是当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并不合理,记账利率只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跟物价和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差太多了。
而且,不管养老保险缴费多少年,基础养老金只能领取20%的社平工资,缴费15年以后参保的积极性就没有了。
退休以后,养老金增涨也是个问题。当时各地的统筹水平很低,不是国家统一调整养老金,一些地区养老金增长的慢。毕竟工资在增长,养老金不涨,养老金的作用就越来越小。
如果退休前缴费不足15年,只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回个人,然后中止参保关系。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工只要返乡,就将个人账户的钱取出。
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交过社保,中间有间断),如果没开过户,一直未交过,员工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让公司把钱补发给员工,如果公司还不履行,员工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保为由,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经济赔偿金,补发社保。
这是《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关于“法律责任”的原文: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你可以直接套用,实在不行直接去当地人社局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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