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这个问题。交易所作为交易的中介,对买方来说,***就是卖方;对卖方来说,***就是买方;所以除非***破产了,否则根本不需要担心也不存在对手违约一说,如果有某个卖方或买方无法履约的话,惩罚他的是***。
作为一名普通投资者,很少有人在期货市场交易中手拿仓单到实盘交割,一般来说,临近交割前,基本上就平仓了,即使你进行风险对冲,临近交割期,你也会同时在期货市场及现货市场同时平仓。因此,对手是否违约基本和你无关,退一步讲,临近交割,倘若虚盘远远大于实盘,在风险骤增情况下,***也会干预,多空协议平仓,上面所述,只是发生在当年的地区性期货***且交易品种多为小品种的情形下。如95年北商所的绿豆603合约,发生了逼仓。现在对于全国性的***,且交易的均为大品种,逼仓已无可能,违约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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