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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现在大火的ICO,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赚钱吗?

现在大火的ICO,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赚钱吗?

ICO 即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or 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通常是指企业通过众筹方式,在场外交易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以区块链形式承载的代币(Token,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募集资金的行为。

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对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进行了明确的定性,即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公告”强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此外,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比特币中国9月14日晚间7点发布公告,称该数字资产***今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2017年9月30日数字资产***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随后,该平台上的交易者疯狂抛售数字货币资产,陷入“末日大逃亡”。如今,关停消息已经基本做实,未来在中国境内不能存在所谓的虚拟货币和法币之间的***,但并非针对比特币这个虚拟货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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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以来,中国监管者先是封杀了ICO,又关停国内的比特币交易所,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力度堪称前所未见。

先说ICO诞生的背景。

比特币带火了数字货币,但是新创造的数字货币的价值很难涨起来。想通过创造一种比特币那样的币,在早期多挖矿得到较多的币,然后坐等升值,已经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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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得突破“挖矿”这个障碍。

于是,只保留分布式账本和区块链。币不由挖矿产生,而是在系统创建时就一次性分配。

例如系统创建时就生成10亿个币,一部分留给创始团队,一部分卖给投资者。当然,为了让投资者愿意为这种凭空产生的币掏钱,得要有实际业务,让实际业务来支撑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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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太坊(Ethereum)就用这种模式售出了60,108,506个以太币,占初始分配量的83.47%。为自己保留了11,901,484个以太币,占初始分配量的16.53%。

以太坊是一个底层技术平台,开发人员可以在平台上创建分布式应用。有了应用之后,就会产生交易。有了交易,就会需要货币来完成交易。这样一来,货币就有价值了,投资者的投资就有回报了。如果平台上的交易量越来越大,那么对货币的需求就会越来越高,货币就会越来越值钱。

形象的来理解,比特币是创造了一种数字黄金,而以太坊就是创造了一个国家,其中的以太币就是这个国家的信用货币。人的想象力真是无穷的。

但是,这个模式有一个致命的缺陷:现实生活中,还有什么需求不能满足,以致于非得要跑到你这个平台上来?就算你这个平台上有独特的产品和服务,那么这个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为什么不在现实生活中提供以赚更多钱?

目前,包括以太坊在内的这类平台,提供的都是需要通过“区块链技术”来完成的产品和服务。虽然想象力可以无限,但客观现实所提供的发展空间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