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理论上三种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
1、支出法 GDP(Y)=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净出口(NX)通过支出法,可以从产品或劳务最终使用的去向反映出GDP的表现。
2、生产法 用生产法核算GDP,是指按提供物质产品与劳务的各个部门的产值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法又叫部门法。这种计算方法反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来源。 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计算时,各生产部门要把使用的中间产品的产值扣除,只计算所增加的价值。商业和服务等部门也按增值法计算。卫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务等部门无法计算其增值,就按工资收入来计算其服务的价值。
3、收入法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从收入的角度,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相加来计算的GDP,即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资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业家才能得到的利润相加来计算GDP。这种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GDP真实代表的是“经济活跃程度”,而并非财富总值。您通过了解GDP怎么计算的就知道这个道理了。我给您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您是个家庭教师,您早上出门打车花费100元,出租车司机就收入100元,计入GDP;出租车司机用这100元在淘宝上买一双鞋,卖鞋的收入100元,计入GDP;卖鞋的用这100元,买了不到3斤猪肉,***的收入100元,计入GDP;***的用这100元买了2斤五常大米,卖大米的收入100元,计入GDP。……如此循环往复,一年中间这100元转动了1000次,最后有个家长用这100元,请您给孩子做家教半小时,钱又回到您的手里了。
各位注意看,金钱流动方能产生价值,流经谁的手里,谁的愿望就被实现。这100元一年内转动1000次,那么GDP就是1000*100=10万元。
恭喜你,你拿出的100元,一年内为中国的GDP贡献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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