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好似先进了,人们不要忘了,诚信社会、平安社会才能有保障!
一旦有风吹草动,数字能起到什么作用?就是现实纸币也不能解决生命之困!
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与纸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拒绝人民币数字货币。相比微信、支付宝不需要绑定银行,不需要网络,只要有数字货币钱包就可以交易。下文具体说一说。
央行数字货币是中央行法发行的数字货币,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等值,英文简称“DC/EP”:
DC=digital currency:就是数字货币;
EP=electronic payment:就是电子支付。
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为是代替M0,而不是M1或者M2,也就是说央行的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属性与纸币相同,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走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属于M1、M2级别的数字化,不具有M0的法律效力,更不可能代替M0。
M2:包括了M1,居民储蓄存款、定期存款、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等等。
数字货币目前正处于测试阶段,很多人会把数字货币等同于支付宝、微信零钱等渠道,但实际上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例如,支付宝、微信零钱等渠道属于货币电子化,并非数字货币。对央行的数字货币,本质上属于货币层面上的创新,而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则是支付手段上的创新。与此同时,央行数字货币属于法币,本身具有法偿性的特征,定位为M0替代,但第三方支付渠道则主要为M1、M2替代。随着数字货币热潮的积极推进,数字货币的推进就是大势所趋,央行此时推出数字货币有利于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且选择在苏州、成都等城市进行试点,具有战略性部署的影响意义,但对数字货币的普及,仍需要一个过程,循序渐进。
央行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研发数字货币,目前测试数字货币的几大试点区域:
深圳,成都,苏州,雄安。
其实从去年年底以来,央行的数字货币,就在四大国有银行(工商,农业,中国人民,建设)测试外部商业应用场景。
目前应用测试只是面对极少数的群体开放,主要集中在银行内部的员工,进行数字钱包的使用测试,这种方式并不是公测,而仍旧属于内测阶段。
这说明数字货币正逐步趋近于完善,日趋逐渐的成熟。
有些人会去问,微信支付宝不算是数字货币吗?
这个在一定意义上充其量只能算是货币的电子化,我们有没有发现,在使用微信或者是支付宝进行支付的时候,都离不开银行账户的关键,而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
真正的数字货币是不需要依赖于银行账户的,它的记账方式是央行记账,全国统一的账单。
数字货币更像是一个在银行系统中加入的一个数字化的钱包,简单意义上为央行的系统之下开设了一个不需要跨行,点对点的无息账户,用来存放电子现金,但是与与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的手段相比,仍旧缺少场景应用的地方。
近日消息称,央行数字货币(DC/EP)首个应用场景将在苏州相城区落地。随即,此消息便得到政府相关部门人士的证实。
由于实物货币存在的上述局限性,故而需要并催生出一种无实物形态的货币——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一般指以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鉴定技术为依托,摆脱货币实物载体(如金银、纸质材料、塑料材料、电磁电感材料等),以人的指纹等为索引,存放在电脑终端的软件和硬件之中的数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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