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谈谈我的看法,个人认为主要区别有两点:
1、数字货币目前还没有一种是任何一个政府承认的法币,在中国范围内,支付宝里的钱,虽然是一堆数字,但是我们都认可这些数字代表的是毛爷爷,是法币。
2、数字货币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支付宝里的钱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为基础,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上的钱实际上是对应个体或主体的。
上面是个人的浅见,不足之处欢迎各路大神补充,大家相互学习
数字货币与支付宝里的钱从根本上就是不一样的。我们一般说“数字货币”,其实是指即将由人民银行发行,是有国家信用背书、有法偿能力的法定货币,全称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等同于现金。而支付宝的钱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余额,是属于现金的数字化。
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化货币。数字货币包括加密数字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等,央行数字货币包括我国的DCEP,以及其他国家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在法律上等同于现金,现金是制造、发行、流通、存储和损耗,都是需要很大的成本,通过DCEP,就可以节省这些成本了。
比特币和DCEP的区别是,比特币并没有发行机构,是由开源程序控制,而DCEP则有我国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我国发行DCEP跟纸币一样的功能,只是载体由纸质转换为数字化介质,用于取代纸质货币,而比特币目前更多是用作一种投机工具。
以Facebook为首的一百家商业机构联合推出的Libra也是数字货币,与央行数字货币最主要的差别是,Libra由商业机构发行,并没有国家信用背书,而央行数字货币则有各国央行发行,有国家信用背书。
从构成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利用代码、承载平台进行虚拟交易,用以代替纸质法币的流通,但从根本上是有区别的。
支付宝里的电子货币虽然不是国家发行的,但是得到国家认可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国家认可、监管下操作的。
数字货币,目前在去年,国内时允许的。但从2017年9月4日国内禁止ICO。也就是说发行数字货币是违法行为,在没有得到国家许可的情况下是不被认可的。
支付宝里的电子货币价值等同于人民币,也就是说1元支付宝里的电子货币,可以随时随地的兑换成1人民币。
数字货币,基于全球流通的1000多种数字货币,除了与USDT这类数字货币功能相近的之外,所有的数字货币都具有股票特质,但又不同于股票发行、监管机制。数字货币是没有监管的,如果有初期的运营资金,是个人就可以ICO,相对IPO门槛低了很多。
支付宝里的电子货币,每一笔交易记录都是受到监管的,而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的数字货币是不受任何监管的。
***设我们在境外用外汇买了一批数字货币,到国内逐次兑换成人民币,这就绕过了监管。如果我们用这些钱来支援一些非法活动,那根本追查不到这笔资金的来源。
支付宝里的钱是可以提现到任何一家银行的,一般都会在2个小时内到账,可以到任何一家银行ATM机取现或网上转账。
如果是数字货币的话,就需要先按照第三方数字货币交易所的实时价格出售自己的数字货币,然后按照流程交易兑换成流通的人民币或其它法币。
此外,支付宝里面的电子币=法币,而法币的发行量=黄金储量。而数字货币的发行量完全是看发行方心情,有可能是2100万枚,有可能是50亿枚。而且它的实际应用、流通价值并没有与实体经济关联,说句不好听的,有部分数字货币根本一文不值。
用简单通俗一点的概念来理解,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数字货币就是支付宝里的钱,也是微信里的钱,都是一样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身份的不同。
一、出身地位不同
数字货币是由国家银行发行的,是官方法定的货币。而支付宝或微信的余额是互联网公司的一款产品,可以理解为,是数字货币的民间版本。而将来的数字货币则是官方的版本。
二、数字货币需要考虑全面覆盖
作为官方的数字产品,数字货币必须考虑全面覆盖,既然要取代纸币,就需要考虑到各种应用场景,比如脱离手机的情况下独立使用数字货币,在用户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也能够使用数字货币。
三、官方与民间数字货币将共存
在未来的应用场景中,数字货币将逐步取代纸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取代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市场份额,但由于用户习惯以及商业运作方面的影响,将会出现官方的数字货币与民间的移动支付共存的消费模式。
只要能够给人民生活带来方便的产品,就一定能够得到市场认可。支付宝、微信支付都作到了这一点,数字货币同样也会为我们带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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