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理论上三种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
1、支出法 GDP(Y)=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净出口(NX)通过支出法,可以从产品或劳务最终使用的去向反映出GDP的表现。
2、生产法 用生产法核算GDP,是指按提供物质产品与劳务的各个部门的产值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法又叫部门法。这种计算方法反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来源。 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计算时,各生产部门要把使用的中间产品的产值扣除,只计算所增加的价值。商业和服务等部门也按增值法计算。卫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务等部门无法计算其增值,就按工资收入来计算其服务的价值。
3、收入法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从收入的角度,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相加来计算的GDP,即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资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业家才能得到的利润相加来计算GDP。这种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GDP真实代表的是“经济活跃程度”,而并非财富总值。您通过了解GDP怎么计算的就知道这个道理了。我给您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您是个家庭教师,您早上出门打车花费100元,出租车司机就收入100元,计入GDP;出租车司机用这100元在淘宝上买一双鞋,卖鞋的收入100元,计入GDP;卖鞋的用这100元,买了不到3斤猪肉,***的收入100元,计入GDP;***的用这100元买了2斤五常大米,卖大米的收入100元,计入GDP。……如此循环往复,一年中间这100元转动了1000次,最后有个家长用这100元,请您给孩子做家教半小时,钱又回到您的手里了。
各位注意看,金钱流动方能产生价值,流经谁的手里,谁的愿望就被实现。这100元一年内转动1000次,那么GDP就是1000*100=10万元。
恭喜你,你拿出的100元,一年内为中国的GDP贡献10万元。
欢迎探讨!
GDP的三种核算方法:1、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的总和,也即国民经济各行业增加值的总和。
用公式表示如下:增加值 = 总产出 - 中间消耗GDP = 各行业增加值总和
2、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支付的份额的角度来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按照这种计算方法,GDP由全国各行业汇总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GDP =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3、支出法也称使用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去向。按照支出法计算,GDP由居民消费、***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以及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出口减进口后的差额)五项组成。
计算公式为:GDP = 居民消费+ ***消费+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存货增加+ 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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