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对“数字货币”做一个界定。按照学界观点,可以将数字货币分为三类,一类是各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一类是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一类是个人发行的数字货币。
央行发行的货币叫CBDC,在我们中国就是央行发行的DCEP。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以国家信用为价值依托,是央行的负债,具有无限法偿性,是靠谱的。
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比如摩根大通发行的摩根大通币,也包括Facebook计划发行的libra。这一类货币并不具有强制法偿性,是以机构自身的信用作为价值依托,其靠谱程度要远远弱于央行数字货币。
个人数字货币是随着比特币和区块链的兴起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类货币。这类货币,大部分没有任何价值依托和信用支撑。其中部分个人数字货币成为***交易、洗钱和投机的工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也有一定的价格,但没有信用支撑。其靠谱程度既取决于市场对它的需求,也取决于各国政策对它的制约。但绝大部分个人数字货币既没有价值,也没有信用,本身就是传销和资金盘等各种***行为的工具和载体,完全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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