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
(1)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3)结转所得税: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
第二步,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当将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即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若为净亏损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第三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公积金是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其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的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是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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