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谢谢邀请,首先物业这种做法是违规行为。业主的维修基金(资金)分为两种,一是开发商交的;二是业主自己交的,就是“维修基金卡”。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开发商交的主要用于房屋的主体结构维修,属于是房屋的大修了,有的地方又称为是房屋的养老金。等到房子老化的时候重点维修使用的。
这两项资金的使用都要通过业主大会同意才行,而且第一种有些地方还需要政府的审批。关于物业管理费,一般物业公司收取之后,一部分支付了员工工资,一部分支付了公共水电,一部分支付了办公管理费用等,还有日常的公共维护费用。最后会截留一部分作为物业公司的利润,一般占收费总额的10左右作为利润。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时(按月或季度等)公布物业公司关于物业管理费使用的详细情况。
希望能帮到你。
针对近期不少报道物业私自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对此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第二,房屋维修基金这笔费用一般业主都不太清楚,在日常物业管理中,这是一批灰色地带费用,客观的讲,物业如果想动的话,好多业主都不知道,除非物业财务做到账目公开透明,定期在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如果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已经动用这笔费用,可以找主管居委会和当地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走法律程序,以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既然题主己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各大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高度重视,让这笔房屋维修基金在阳光下使用。
物业公司动用小区业主维修基金是要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或者是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同意的,不经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决定,私自动用违法 。
应该要了解清楚,***部门对业主维修基金的使用监管是比较严格的,一般不会出现违规操作,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小区业主缴纳的维修基金,需要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担负起监管责任,那是自己住宅今后的养老钱,要精打细算,合理利用,不要随便委托他人投票表决!遗留漏洞,后患无穷。
肯定不行。
维修金的使用,要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用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数三分之二的业主通过。
且说,不管业主成不成立业主委员会,维修金物业都没有拥有和单独使用的权利。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直接联合业主提***讼,就完了
所以很多人现在在闹要取消物业管理,觉得物业管理也不行,就只会赚钱,而且赚的还挺多的。
其实物业不作为的也确实挺多,但是一个小区的管理毕竟还是要第三方来做才能后更加公平,业主对于自己的权利并不是很清楚,而在建管局物业科的备案大合同又没有约定能够对物业进行处罚。
唯一的处罚方式居然是更换物业,而这个需要的是业委会的人投票通过……
以上的原因导致,物业穿了不少的漏洞,在甚至在备案合同中就约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物业发放员工工资和***。
从合同上看,物业是不违法的,只能说合法不合理。
这个问题让人气愤却又无奈,所以要改变得从两个方面开始:
1、***管控,从制度上控制物业合同备案手续,将条款固定化,不允许以上情况出现。
2、从业主出发,提高全国人民的法律观念和知识,懂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3、物业竞争机制,现在的物业公司都是由建设单位找的,售房必须要有物业公司备案,而更换物业又很麻烦,所以物业整么选择目前是由甲方来的,而不是实际的业主。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最大的期望是等待国家制度的严谨和务实。其次我们选择住宅的时候,考虑大品牌的物业公司,寄托于物业公司自己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水平,不能杜绝你说的问题,但是可以杜绝物业不作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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